公安部、中国保监会将于8月率先在上海等6个省市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处于空白状态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有望破冰。
所谓“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火灾防范和消防管理的重要方式。
商家掏腰包
从上海的试点方案来看,上海将率先在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试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继而在上海各领域各企业全面推开。
记者还了解到,作为强制险种,火灾公众责任险将由商家掏腰包。不过,很多市民对商家是否会将保费的负担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表示担忧。记者采访了解到,参照已经100%普及的旅行社责任险,相应的保费肯定是要纳入商家成本。但本着经济低廉、不增加商家负担的原则,火灾公众责任险的费率比较低,落在每个消费者身上的负担更是微乎其微。
公共场所投保率不足一成
福州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目前省内公共场所的投保火灾险的比例不到10%。
统计显示,我国去年共发生15.9万起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9.9亿元,同比上升21.7%。其中,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致使公众伤害的问题比较突出,而发生火灾后,一些经营单位却无力承担对火灾受害人的赔偿责任,伤亡人员的灾后救助和经济赔偿最后只能由政府“埋单”。如果实行火灾公众责任险,将赔付支出转嫁到承保的保险公司,将减少公共财政的负担,由市场机制承担风险。
福州消防支队的有关人士称,在消防法草案修订中,有专家提出公共场所要推强制火灾险。